发文标题: 山西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落实举措
发文文号: 晋商资[2023]204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12
实施时间: 2023-9-13
失效时间: 2026-9-1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2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商务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各市分局,临汾、朔州市促进外来投资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号)要求,加大对外商在晋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现提出如下落实举措。
  一、优化科技创新服务。优化外资研发中心资格审核认定程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