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6-26
实施时间: 2024-7-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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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协定税率,2024年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附件:2024年对塞尔维亚实施的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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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4年对塞尔维亚实施的协定税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