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21]3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7-1
实施时间: 2021-7-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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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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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docx    
附件2 营商环境评估评分计算公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