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商务厅关于进口、出口配额商品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暂行]》 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商发[2023]4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3-2-13
实施时间: 2023-2-13
法规类型: 配额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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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商务局、外贸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进口、出口配额商品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13日

  省商务厅关于进口、出口配额商品分配原则
  及相关程序(暂行)

  一、配额管理商品范围
  按照商务部每年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我省所涉进口、出口配额分配商品范围。现阶段,出口配额商品有:玉米、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润滑油、润滑脂、润滑油基础油除外)、大米、小麦、玉米粉、小麦粉、大米粉、药料用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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