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建发[2024]21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6-26
实施时间: 2024-6-27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调整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次日起,对于使用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对于使用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委员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