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商消费函[2024]18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5-24
实施时间: 2024-5-24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19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税务局,各市财政局:
  按照《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商规〔2024〕2号)要求,为推进实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