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商务厅等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商函[2022]54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2-9-30
实施时间: 2022-9-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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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部署,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二手车流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按照《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2〕239号)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管理。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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