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统筹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商发[2022]3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9-1
实施时间: 2022-9-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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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安市、杨凌示范区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税务部门,陕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及所在地主管海关: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 海关总署等8部门关于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商自贸发〔2021〕224号)要求,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陕西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省商务厅等8部门联合制定了《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统筹发展若干措施》,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商务厅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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