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商函[2023]55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1-20
实施时间: 2023-11-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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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区)商务、公安、税务、市场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备案和信息报送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及时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办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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