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8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冀税建议字[2024]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15
实施时间: 2024-4-15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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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路志勇代表提出的第1385号关于“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其中关于“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保护并开发利用,并给予免税或其它经济政策的优惠”的建议涉及我局职责,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按照现行国家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由法律或者国务院根据授权作出规定,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李信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适时向税务总局反馈。
  衷心感谢路志勇代表和贵厅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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