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6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冀税建议字[2024]3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15
实施时间: 2024-4-15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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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石晓伟代表提出的第1563号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着力解决钢铁行业‘卡脖子’难题”的建议收悉。其中2条建议涉及我局职责,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研究出台有利于钢铁行业节能环保和转型升级的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国家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由法律或者国务院根据授权作出规定,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石晓伟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适时向税务总局反馈。
  二、关于“政府应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支持力度,提供资金、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我局将持续加大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精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支持我省钢铁行业发展。
  衷心感谢石晓伟代表和贵厅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