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关于延长《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科规[2024]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6-20
实施时间: 2024-6-20
失效时间: 2029-6-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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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19年6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4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6月20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