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注协发[2024]6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6-19
实施时间: 2024-6-19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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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46号)有关要求,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登记在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12月19日。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缴纳会费;
  (二)是否完成继续教育(2023年7月1日后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学时减半);
  (三)是否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不予通过:
  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自行退会的;
  7.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
  8.未缴纳会费的。
  未通过年检的非执业会员,省注协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
  四、年检工作程序
  (一)非执业会员登录微信小程序或行业 “继续教育在线”系统,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并获得线上自动确认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使用“非执业会员年检提请”功能,扫描微信支付收款码交纳会费。
  相关操作说明和工作信息请参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附件)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自行退会。
  (二)自愿申请退会的,应填写《退会登记表》,上交到省注协。
  (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非执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经省注协五届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非执业会员会费减半,即每人50元。
  (四)凡通过2023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的会员和2024年新批准入会会员应关注省注协网站发布的2024年非执业会员培训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
  省注协联系电话:027-87826955(注册部)、87833365(考培部)、87849605(综合部)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6月19日

相关附件: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