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等关于优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 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告202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14
实施时间: 2024-6-1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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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改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自2024年7月1日起,将广东省(不含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参保单位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缴费方式
  (一)实行参保单位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确定。
  (二)参保单位应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2024年度参保人员年度缴费工资的,仅需向税务机关申报新增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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