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发[2024]4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24-6-14
实施时间: 2024-6-13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