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6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冀税建议字[2024]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15
实施时间: 2024-4-15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财政厅:
  戈江娜代表提出的第1669号关于“落实落细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落实落细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建议的回复
  (一)企业所得税涉及科技创新税收政策
  第一,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第二,自......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