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
发文文号: 商贸发[2024]12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上述未列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24-6-11
实施时间: 2024-6-8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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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跨境电商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积极运用新技术、适应新趋势、培育新动能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能够减少中间环节、直达消费者,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有利于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为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
  (一)大力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指导地方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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