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7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冀税提案字[2024]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1
实施时间: 2024-4-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
  吴旭茉委员提出的第0272号关于“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其中关于“提供碳市场参与者相应的税收减免”的建议涉及我局职责,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按照现行国家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由法律或者国务院根据授权作出规定,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吴旭茉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适时向税务总局反馈。
  衷心感谢吴旭茉委员和贵厅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