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资环[2024]3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6
实施时间: 2024-5-2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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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关于“要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等生产供应,打造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战略基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建立省、市、县共同参与的找矿投入机制,经报省政府同意,调整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比例
  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除中央分享矿业权出让收益40%外,我省矿业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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