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河南考区]部分科目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3
实施时间: 2024-6-3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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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河南考区)部分科目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的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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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x    
附件2:2024年度会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