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考区]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有关报名审核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6-5
实施时间: 2024-6-5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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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考区)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有关报名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科目免试需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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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