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审计厅移送经济案件线索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审法函[2005]3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05-5-30
实施时间: 2005-5-30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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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厅机关各处室:
  《湖北省审计厅移送经济案件线索实施办法》经厅领导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审计厅移送经济案件线索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厅机关经济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加强处室协调配合,提高移送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经济案件线索是审计机关的职责,厅机关各处室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业务处、派出处负责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经济案件线索,并按照本办法规定会同法规处办理经济案件线索移送事项。
  法规处负责经济案件线索的复核、移送等工作。
  第三条 业务处、派出处在审计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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