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商市场[2024]10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4
实施时间: 2024-5-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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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精神,现将《上海市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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