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申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财会函[2024]13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5-31
实施时间: 2024-5-31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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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申请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及科目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审核时间及地点
  符合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免试申请,到报名所在市州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审核,待完成审核确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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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