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性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5-28
实施时间: 2024-5-2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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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经研究,现对2020年印发的《河北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河北省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级本部门正在实施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进行认真核对,及时调整衔接到位。除涉密等不宜列入《清单》的事项外,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得随意设置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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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河北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汇总目录(共11项).pdf    
附件2 《河北省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汇总目录(共13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