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适当调整存量商业房交易税费促进市场流通的建议》[第026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辽税函[2024]1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29
实施时间: 2024-5-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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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马荣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存量商业房交易税费促进市场流通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分析,并采纳了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金融监管局等协办单位的意见,现结合存量商业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工作和房地产交易税费政策的相关规定,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省存量商业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我省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的工作要求,应用全省统一的存量商业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系统,采用省、市或县(区)分工负责的工作模式,开展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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