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会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财会[2021]7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1-6-18
实施时间: 2021-6-18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3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废止《会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榕财会〔2019〕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