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财会[2019]1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9-2-11
实施时间: 2019-2-11
失效时间: 2021-6-18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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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信用建设规划提升城市信用水平的工作方案》(榕政办[2016]261号)和《关于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6]26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对会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福州市会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
  2、福州市会计领域“黑名单”事项清单
  3、福州市会计领域惩戒依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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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福州市会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doc    
2、福州市会计领域“黑名单”事项清单.doc    
3、福州市会计领域惩戒依据清单(本部门实施).doc    
4、福州市会计领域惩戒依据清单(跨部门实施).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会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榕财会[2021]7号
发文部门:福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21-6-18
实施时间:202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