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0]13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0-27
实施时间: 2020-10-27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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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市、县(区)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省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确保改革稳定实施,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中央所属驻闽单位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所属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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