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提升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层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人社[2023]8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3-2-28
实施时间: 2023-4-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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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升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层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从2023年4月1日起,启动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已实施的统一失业保险政策、基金预算管理、经办服务管理和经办信息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实施统一的基金收支管理,建立责任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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