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24]2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5-21
实施时间: 2024-5-2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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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150项)》(以下简称《通办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推行分类实施
  (一)《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二)《通办清单》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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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清单详见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fxxgkml/202405/t20240527_25138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