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首单审计业务专项检查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24]3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5-29
实施时间: 2024-5-27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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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经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首单审计业务专项检查制度)》,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首单审计业务专项检查制度》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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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首单审计业务专项检查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