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答[2024年4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15
实施时间: 2024-5-15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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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政策类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报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第三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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