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4]395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5-24
实施时间: 2024-5-24
法规类型: 权益变动、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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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股东减持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整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问答,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新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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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