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8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3-25
实施时间: 2024-3-2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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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厦门市人社局:
  近接由贵局主办,我局会办的《关于完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机制的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86号),现将税收相关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在支持企业新型学徒制发展方面,国家已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企业新型学徒制所发生的培训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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