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2-18
实施时间: 2024-2-18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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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厦门市总工会:
  近接由贵单位主办我局协办的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基层企业工会经费由市税务部门代征的建议的建议》(第0136号)。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厦门市税务局目前征收工会经费行为属于受厦门市总工会委托代征,无权自行出台新规定。
  特此函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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