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76号建议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9-26
实施时间: 2021-9-2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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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保、医保各险种统一征缴信息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参保人员同一事项、多头跑路”的问题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以来,因社保经办业务环节的拆分,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税务部门负责费款征收,客观存在同一业务事项在不同经办机构流转的情况。为此,人社、医保、税务部门不断探索解决办法,积极通过优化经办流程、创新处理机制、拓展办理渠道等方式提升业务办理的便捷性。目前,全省各地区通过开展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部门互派人员、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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