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4-11
实施时间: 2019-4-1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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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退役军人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局)、扶贫办、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退役军人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国资局、税务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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