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退役军人发[2019]3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2-10
实施时间: 2019-12-10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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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委组织部、政法委,残联,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扶贫办、税务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委《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10日

  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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