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鲁退役军人发[2019]2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发文时间: 2019-5-31
实施时间: 2019-5-3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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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法委、扶贫开发办,退役军人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税务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就业创业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创新发展,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新格局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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