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等13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衢市人社发[2019]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衢州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9
实施时间: 2019-1-9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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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委、扶贫办公室、税务局,人武部:
  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委发〔2018〕33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13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8〕11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请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一)完善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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