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财产与行为税热点问题[2024年4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14
实施时间: 2024-5-14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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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出租房产免收租金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2.如何终止房产税?
  答:您好,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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