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等15部门关于做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温人社发[2021]13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温州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29
实施时间: 2022-2-1
失效时间: 2025-1-3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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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1〕25号)精神,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强化灵活就业服务保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服务“扩中&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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