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0-7-10
实施时间: 2020-7-10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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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0〕3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标准。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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