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 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发改产[2024]1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5-8
实施时间: 2024-5-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4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 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 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