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豫税通告[2024]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13
实施时间: 2024-5-1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9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
  (一)申报人员范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所属期:2024年7月1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