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等18部门印发《云南省关于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商发[202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3
实施时间: 2023-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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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隶属海关、税务局、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各州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产业强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省商务厅等18部门研究制定《云南省关于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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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云南省商务厅第18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