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在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业务报备封面使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税协办发[2023]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28
实施时间: 2024-1-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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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的通告》(2023年第3号)要求,结合我省税务师行业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3日起在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业务报备封面使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
  如在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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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广东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操作指引.doc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