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24]1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5-11
实施时间: 2024-4-2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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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促就业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就业扩容提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支持稳岗扩岗
  (一)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民营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招用毕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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