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区2023年度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财]办]发[2024]1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5-6
实施时间: 2024-5-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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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办发〔2022〕546号)要求,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区2023年度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及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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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3年度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docx